ABOUT US

关于我们

位置:首页>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电话:13452066825(王老师)

   023-67959418

网址:cqzlgs.daxitouzi.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41号23楼

建筑工程竣工图绘制有哪些要求?

    在建筑工程中对于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绘制有哪些要求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竣工图的绘制要求: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即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以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图,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重新绘图,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图,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负责重新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说明作为竣工图。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5.建设项目实行总分包制或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给若干个施工单位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其所承包工程范围的竣工图,总分包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汇总编制。


    6.竣工图要作为工程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能交工验收。


    7.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城市住宅小区建设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两套,一套由生产单位保管,一套交有关部门或技术档案部门长期保存。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如长江大桥、葛洲坝大电站等)应增加一套交国家档案馆保存。


    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由生产使用单位保管。


    8.竣工图纸项目经理和总经理工程师须加盖注册印章。(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