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钢筋)分部分项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渝建竣-28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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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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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名称 |
主体分部钢筋分项 |
施工班组 |
钢筋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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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位 |
主体钢筋 |
计划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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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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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标准及执行规程规范:《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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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操作事项:(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作装整洁,文明施工。 (2)各种机械在上班时必须先检查无误后方可投放使用。(3)非本工程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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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要点及技术措施:(1)钢筋下料时、应严格按钢筋下料表及相关规范规定、图集要求下料,且下料时应尽量从材料的节约上考虑。(2)钢筋加时,钢筋的成型效果应满足图集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平直长度和弯曲角度应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3)绑扎时所有梁柱箍筋必须蹬角,梁筋绑扎时必须满扎,梁筋的位置、直径、锚固、加密区的位置、梁的位置及几何尺寸必须准确。柱子和剪力墙如有拉钩,应严格按图集及规范进行挂放,拉钩端两边成135度角。(4)板筋的绑扎,单层双向钢筋和双层双向钢筋均应满扎,绑扎时保证钢筋间距一致,绑扎完后设置板蹬铁,板蹬铁平均每米设置一个,成梅花状布置。(5)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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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注意事项:(1)每批钢筋进场必须要有材质证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2)钢筋的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须用不同型号的钢筋替代时,只能用高级替代低级,大钢筋替代小钢筋。严禁用小钢筋替代大钢筋。(3)钢筋的数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4)钢筋制作安装完成后,应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制作好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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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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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交底接收人:
年 月 日 |
注:记录内容可另附页。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监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