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花吊顶 )分部分项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渝建竣-28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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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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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名称 |
装饰装修分部天花吊顶分项 |
施工班组 |
木工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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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位 |
天花吊顶 |
计划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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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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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标准及执行规程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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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操作事项: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装整洁、文明施工。2、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与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预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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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作要点及技术措施:1、检查安装吊顶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定。2、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K5mm。3、主龙骨吊点间距900-1200mm,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楼面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的标高。4、吊杆距主龙骨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当吊杆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5、吊杆应通直从而保证吊杆承载能力。6、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当用自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装在宽度不小于40的次龙骨上。7、根据板材布置的需要,应事先准备尺寸合格的横撑龙骨与次龙骨的间隙不得大于1mm。8、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9、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连接件应错位安装。明龙骨应目测无明显弯曲,通常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10、检查安装好吊顶骨架,应牢固可靠。11、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钉固法安装,螺钉于板边距离不小于15,螺钉间距以150mm-170mm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钉头嵌入石膏板深度以0.5mm-1mm为宜,钉帽应涂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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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注意事项:1、吊顶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龙骨变形生锈。2、石膏板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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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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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交底接收人:
年 月 日 |
注:记录内容可另附页。